公司的有限责任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开度

股票攻略2022-01-12 08:11:46

公司的有限责任性

公司责任是无限的.有限性是指针对股东有限.《公司法》总则第3条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对债务的责任是无限的,以全部财产承担,股东只是对他自己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范围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东则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人格否定制度等除外).比如说,甲公司现财产只有十万元,而还欠丙公司二十万元,则甲公司最多承担十万元的的责任.这里的有限性,与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是相对的.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甲是合伙企业,则在合伙企业财产全部赔偿还还不能清偿债权人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是公司法的范畴.它也是两种公司形式的责任.而承担“连带责任”是合同法等关系规范的范畴.承担有限责任: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对所注册资金部分承担经济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如果公司通过拍卖,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多余部分不再承担.承担无限责任,是指无限公司或个体经营者,不以注册资金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你还不起债务时,你就是借钱卖房子也要还钱.承担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

公司的有限责任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开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开度

公司章程一般有哪些基本的特征呢,体现在哪里呢? 1,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2,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是人和公司,几个人因为相互信任一起投资做生意,因此,股东一般就几个人,股权转让限制较多,转让股权要得到其它股东的同意,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较少(3万),财务公开度要求不高; 相反,股份有限是资合公司,可自己出一部分,余者向社会募集资金,募集的目的是筹钱并分红,因此大多数股东都不参与具体经营,因此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高(500万),股权转让限制少,上市后可以完全自由流通(当然几级市场之类的自由度还是有区别的),财务公开度要求高,监督管理制度要好(不参与经营嘛,当然要报表能随便查阅以监督实际营运的情况)

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 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简述物权的效力

物权效力,是指大陆法民法理论对物权法律效力的概括.通常认为包括三方面:(1)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

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作用力和保障立.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3、追及效力. 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4、妨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作用力和保障立.(预测题)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3、追及效力. 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4、妨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物上请求权包括:返还请求权 排除妨碍请求权 预防妨碍请求权

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商法调整对象:在商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交易关系;在商事主体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调整对象:在市场.

商法和经济法的区别:1、定义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与民法并列并互为补充的部门法.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

主要的区别是商法是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事行为的法律,经济法是公法,是国家作出管理所依据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