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要求 简述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

股票攻略2022-01-20 12:56:07

有限公司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你应当具备开办公司的一些基本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

①、一定金额的资金,如成立有限公司最低需要3万元.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到位,也就是说如你想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首期出资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余.

有限公司的要求 简述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

简述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

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 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只要公司的账目清楚没有与个人账目混同,就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则公司人格被否定,出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的成立或者说法人资格的取得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就是去工商所,工商局登记. 公司成立后,出资人的出资应当转移到公司的名下,出资人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如果出资后,又拿回来的,构成抽逃出资,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债权人发现的,可以提起公司人格否定之诉要求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发展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和发展有限公司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有限公司. 我国的公司法上是没有“实业有限公司”这种说法的.一般的公司可分为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两大类,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一般是指有限公司(也有国有独资),你说的实业有限公司可能是指的是他这个公司的经营性质,因为开公司的有的是什么也不做,空手道是也

没有发展有限公司这个概念,所以无法比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简称“上实发展”,股票代码600748,上证180、沪深300指数成分股)2010年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68.62亿元,净资产为25.85亿元,总股本为10.83亿股.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实集团”)是上实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实控股股权超过54%,也是上实发展的实际控制人.上实集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81年在香港成立的窗口公司,现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海外最大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简述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第一,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

质权是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占有或经登记而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之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

有限公司人数

人数无限制.在财务和注册资金上有限制,必须有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司的股东为2人以上,对员工的人数没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同时也具有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应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进行重大的经营决策时,能够协调一致.

TAG: 股东   责任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