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 工伤认定若干问题二

信用卡知识2022-08-29 04:58:50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

应该不对!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而且,工伤认定只能由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你们单位无权说算不算工伤!

不是,是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由部长签发部令的形式公布.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三)康复治疗费,(四)辅助器具费,(五)停工留薪,(六)护理费,(七)伤残补.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 工伤认定若干问题二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按.

不是,是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由部长签发部令的形式公布.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这里所说的雇佣关系,是指用工者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雇主与雇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雇工所受伤害就不认定为工伤,其处理是按照.

工伤认定若干问题二

这里所说的雇佣关系,是指用工者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雇主与雇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雇工所受伤害就不认定为工伤,其处理是按照.

1、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可以证明,你们之间由劳动关系,这样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还不给认定工伤,你可以以工资表和劳动合同为证据,先申请劳动关系确认,而.

肯定不属于工伤啦!打个比方,你下班了,在厂门口被人打了!也算工伤?再打个比方!在你上班的路上,扭伤了腿,这也叫工伤?这些关厂方什么事?你都没在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黑龙江省贯彻若干规定的通知》属于地方性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国家性的,所以《通知》中的本人工资按照《条列》规定执行,即职工受到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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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工伤的话,你就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的误工费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认定的期限时间是一年,如果你事情都过去一年半哪你就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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