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集资合法吗 国有企业职工内部集资

贷款测评2022-01-25 09:13:06

国有企业集资合法吗

单位集资违法. 国家通过金融机构,银行、债券、基金、保险、公益慈善捐助救助等,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管,吸收社会和个人闲散富余资金,保障金融体系动态循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发展,避免和防止金融体系内外的各种预期风险,把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集资是国家金融系统发展初期阶段的幼稚产物.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集资现在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可能企业可以通过入股的方式来操作.不过年20%也太夸张了.有这个利益,去其他地方也搞得到钱的.

任何企业集资都是违法,只是没人告而已

国有企业集资合法吗 国有企业职工内部集资

国有企业职工内部集资

集资现在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可能企业可以通过入股的方式来操作.不过年20%也太夸张了.有这个利益,去其他地方也搞得到钱的.

企业内部集资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在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大背景下,可以有效扩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毕竟企业内部职工对企.

你可以与李某签订出资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说明你是以李某名义集资的,规定各自的出资额,集资比例以及获利后的分配方法.企业上市成功,集资金额拥有股权优先购买.

国有企业向民间集资

国有企业有可能会向管理层集资,但是绝对不会面对社会.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白吃的午餐.5万元,两年变成20万,就算是含本金,回报率是300%,从目前的投资市场收益来说,每年20%的收益已经是很不错的了,甚至一些私募也达不到这么高的收益率.综合本人经验,持严重怀疑态度.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

企业之间可以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破产法职工集资款

《破产规定》第五十八条2113规定,债务5261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4102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165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职工集资借款在形成时是否以职工本人的名义并不直接影响职工集资借款的认定,职工以他人名义借予企业的款项仍可能认定为职工集资借款,在企业破产中可以优先受偿.

打水漂是可能的,关键是看你公司清算的资产有多少,要是有一点可能会拿回来一些,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真的打水漂了.

作为企业来说,最少按照银行同期利息率计算,支付给职工的利息率与银行同期利息率一样,企业不增加利润,支付给职工的利息率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率的部分,增加利润.作为职工来说,取得的利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破产清偿员工集资款

职工集资款,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或者扩大生产需要现金向单位职工借款而形成的负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文)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该司法解释对旧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进行了扩大解释,即将企业欠职工的集资款解释为与企业欠职工工资具有相同地位的破产债权,职工享有按照第一顺序清偿的优先受偿权.另外,职工集资不包括企业许诺给职工的高额利息,更不包括社会集资,社会集资按照普通债权处理.

企业破产后应首先偿付员工工资,包括拖欠的,然后清偿税款,再后是银行贷款和其它欠款,你的集资款应属此类,这是企业清偿上述款项后才支付的,你与其它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如果剩余部分不足或为零甚至于是负数,就只能说是你的不幸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应该是退不了,集资是属于入股,你也是企业的股东,企业的盈亏是也要承担的

TAG: 国有企业   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