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保险知识2022-04-16 00:11:55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11-08-26 关键字:工伤保险、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的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1、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费率. 省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和行业特点,确定农民工较为集中行业的费率标准和具体缴费方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工伤保.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河南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最新的《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是2007年执行的,关于工伤待遇有如下规定: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转包、分包.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11-08-26 关键字:工伤保险、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的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1、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费率. 省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和行业特点,确定农民工较为集中行业的费率标准和具体缴费方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工伤保.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最新

最新的《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是2007年执行的,关于工伤待遇有如下规定: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转包、分包.

河南省工伤管理条例细则

最新的《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是2007年执行的,关于工伤待遇有如下规定: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转包、分包.

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 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

TAG: 河南   工伤保险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