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八条分析 保险法18条款

保险知识2021-10-11 04:29:44

保险法第十八条分析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阐释.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保险法》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处理案件时要把握的重点.说明一要通俗、二要全面、三要.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医疗保险不是双重赔付,是补偿赔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等.以这两种保险为例,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其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关于医疗保险的理赔,具体请参考这里:tieba.baidu/p/4243102283

保险法第十八条分析 保险法18条款

保险法18条款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阐释.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保险法》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处理案件时要把握的重点.说明一要通俗、二要全面、三要.

医疗保险不是双重赔付,是补偿赔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等.以这两种保险为例,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其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关于医疗保险的理赔,具体请参考这里:tieba.baidu/p/4243102283

我国保险法第18条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阐释.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保险法》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处理案件时要把握的重点.说明一要通俗、二要全面、三要.

医疗保险不是双重赔付,是补偿赔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等.以这两种保险为例,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其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关于医疗保险的理赔,具体请参考这里:tieba.baidu/p/4243102283

保险法第十八条分析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阐释.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保险法》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处理案件时要把握的重点.说明一要通俗、二要全面、三要.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医疗保险不是双重赔付,是补偿赔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等.以这两种保险为例,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其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关于医疗保险的理赔,具体请参考这里:tieba.baidu/p/4243102283

保险法开始实施的时间

2002年10月28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总则、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

新保险法(2009修订) 新保险法修订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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