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是否是累计的 失业保险累计年限错了

保险知识2021-10-29 08:38:17

失业险是否是累计的

如果你没有领取过,可以累计,如果领取过了的,缴费时间清0 ,需重新开始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从领取后清零再次计算,如未领取可以累计!

不可以累计.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险是否是累计的 失业保险累计年限错了

失业保险累计年限错了

只要你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一年,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不是累计工作年限,是累计失业保险交费时间,交了失业保险,才能累计,否则不存在累计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你才可以申请失业金,自己不续签,不能申请 如果一直都交失业保险,那么领取时间是12个月 请采纳.

失业保险金年限可以累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

失业险中间断了能累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可以累计的,不用担心

可以 失业保险缴纳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再次申领失业金

15年5月至17年5月领取了两年的失业保险金,现在一个单位临时工作二年了,如果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领取第二次失业保险金.扩展阅读:根据《失.

领取失业金,如果再就业,单位帮你参保,你就不能领取失业金.(参保,就不能领取失业金,不参保,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可以累加的,如果你申请的4个月,这遍领了1个月,就断了,剩下的3个月,可以等下一次失业时,一齐申领.失业金是和你的工作挂钩的,工作一年,失业后可以领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1、办理申请是有期限的,规定是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证明办理申领手续. 2、领取失业金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按已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或以上;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确认可否领取,社保统一咨询电话12333.

失业保险断了能累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失业保险中断不会清零的,下次失业时,可以合并计算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可以累计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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