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法第92条规定

保险知识2021-10-05 13:09:23

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

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法第92条规定

保险法第92条规定

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但是限制比较多吧.如果是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的话,他的保单还是需要有人来接手才可以倒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明文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这种理解不正确.

根据《保险法》第89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也就是说,寿险保险公司不是自己说破产就可以破产的,要得到.

保险法第92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但是限制比较多吧.如果是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的话,他的保单还是需要有人来接手才可以倒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明文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网友你好: 分太高了,答案很简单:没冲突,因为23和25压根就规定的不是一个程序. 咱不说法条了,你不是法律专业我就不用法言法语了: 23条:立法目的--解决索赔.

第十三条第一款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

保险法第89条规定

新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就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就是人寿保险公司只有在公司分立或者合并的时候才可以解散,其他情况不得解散.”“依法撤销”就是撤销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撤销的时候.原有保险业务会转到别的保险公司,原有的保险单也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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