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法规 档案行政法规的特征

保险知识2021-10-24 00:28:01

地方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的概念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我国的《刑法》、《物权法》、《行政法》、《劳动法》.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者其部属单位(如商务部.

地方行政法规 档案行政法规的特征

档案行政法规的特征

行政管理法规的基本特征:1: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的渊源,在中国法的渊源体系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和高于一般地方性法规的地位2: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是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有了行政法规,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便能具体化,便能更好地、有效地实现3:行政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规定的事项具体、广泛 .

1、地方性档案法规的制定权属于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2、地方性档案法规的制定要以《宪法》 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不能与其上位法相抵触3、地方性档案法规的制定应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其效力范围仅限于本行政区域内.

档案的基本特征是原始性、真实性、唯一性、可辨性.由此便也具有了凭证性.

中国近代档案法规的特点

近代中国档案学呈现出以下特点:(一)研究主体的多元性.参与近代中国档案学研究的既有档案工作者,也有行政界的官员,又有史学工作者,还有档案专业教师,研究.

档案的基本特征是原始性、真实性、唯一性、可辨性.由此便也具有了凭证性.

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于1987年9月5日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 年7月5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修改,并公布施行.《档案法实施办法》由国家档案局1999年6月7日发布.

档案法规与档案政策的联系

他们都是对档案相关的行为进行约束,不同的是前者比后者更具有约束性,这也就是法律与法规的区别所在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1、档案法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通过国家档案法的实施 ,可以使我国档案事业逐步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 , 实现国家对档案的有效管理,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2、档案法是有效保护档案财富,开发档案资源的有力武器.档案法把有效保护档案作为根本宗旨之一,为维护国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3、档案法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 , 是强化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4、档案法是维护公民档案权利,促使公民自觉地履行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

基础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具体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出处你直接复制然后百度下就可以了.如果你对档案不了解,我推荐你看一篇我自己写的文章:blog.sina/s/blog_61824aeb0100e8s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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