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代扣代缴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分录

金融百科2022-05-12 05:19:50

加工厂代扣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符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收一次,所以委托加工应说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说消费品的,已经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可以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时候把这部分减除,以免重复征税.有点貌似进项税额的抵扣.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就是说由委托方自己去缴纳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是受托方,受托方承担的只是代收代缴的义务(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即加工结束委托方提取货物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后直接销售时不再交消费税.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个人和个体户)、其他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重点归纳】委托加工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关系见下表:

加工厂代扣代缴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分录

代收代缴消费税分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帐务处理如下(只就委托方而言):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5、委托加工产品直接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产品销售收入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b、“应交税金”科目的借方

1.借:银行存款 7000000 贷:营业收入 5282905.98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10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00000 2.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城建税 101709.4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101709.4 3.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城建税 70000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70000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怎么处理

不知道你学了税法没有!会计是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 首先你必须明白税法的2个规定 1、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由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再以后的销售环节以前缴纳过的消费税允许抵扣 2、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应讲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成本 下面帮你理解! 第一点,也就是你书上写的第一点! 首先我要说1个观点;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是负债类科目,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期末应.

委托加工消费税税额=(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其中委托加工的运杂费不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支付消费税时 (1)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

对方代收代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但是这些应税消费品出售时还要交一次消费税,这样就可以抵了,否则就没有抵. 和增值税是一码事来的.你购进材料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当你有销项税额时,就可以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了. 你自己比对一下,会计的分录要先理解,归类,多想想工作中的实操,就不难理解了.

加工厂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符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收一次,所以委托加工应说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说消费品的,已经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可以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时候把这部分减除,以免重复征税.有点貌似进项税额的抵扣.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就是说由委托方自己去缴纳

就是我拿烟草(成本5000)给你加工,加工好的香烟还要给我,我付你加工费(2000). 你在把加工好的烟草给我时,需要代我缴纳消费税(代收我的上缴税务局) 希望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

委托加工产品销售交消费税

不对. 一般来说,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但是,受托方是个体户的,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计算并交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因为消费税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时,就不用交了,只要交销售货物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因为,消费税属于单一环节一次征收的税种,实施在生产和进口环节源泉征收.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

消费税只缴纳一次,所以,如果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以后直接销售了,那么不再缴纳消费税,因此,加工企业给你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就要计入你收回的产品成本里面去. 借:产成品 贷: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 如果是委托加工收回后在加工才能出售,因为前期缴纳过消费税,因此再次生产的消费品要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扣减前期代缴的消费税中按差额缴纳消费税,所以,不放在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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