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制度现状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

金融百科2021-10-11 00:53:49

不动产登记制度现状

物权法的颁布使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了呀,还存在什么问题?要说有问题,我觉得就是行政部门在登记上的公示公信力不够.比如:现在买卖房屋,明明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完全符合物权法的要求,但为了避免是无权处分共有人的财产,如夫妻共有的,就硬要卖方去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才能转让,在我看来民政局除了多收20元钱,什么也没有审查,就开了证明了.行政机关无非是给公民增加义务,而免除交易所的责任风险,但这花20元办来的单身证明就真能从根本上阻断恶意的出卖人吗?我想关键的问题还是公示公信力如何加强,完全以证,以登记为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交易的安全.

二、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有关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主要有《土地管理法》(1999年8月修订)、国家土地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

民法案例谈 夫妻财产约定 秦先生与陈女士于1994年1月结婚.当时,秦先生每月收入6000元,陈女士每月收入700元.在结婚时双方订立书面协议,约定男方从每月收入中.

不动产登记制度现状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

从今年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经实施超过半年的时间,许多省市已经完成了省级的不动产登记明确职责工作.截至目前,全国170个多市已经梳理完成了职责.

一是通过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了解住房存量的产权性质.现在的住房产权种类繁多,有私有产权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商住一体房、公寓房;有共有产权.

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主要在《物权法》中,第二章第一节9到22条.具体如下: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不动产登记方案

肯定不行啦,不动产等级很严格的.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在一般情况下,如有《房屋所有权证》,则《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权属的唯一合法凭证.在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许可证》等,都可作为证实权属的初始依据.如果上述手续都不具备的祖业房且追查档案依据困难的,街道(村)出具的证明或买卖房(地)契,都可作为确权登记的依据.

办理房产登记的程序 办理房屋和土地登记,应按下列要求分别提交足以证明权属来源的证明或证件: 1 新建房屋,须提交土地使用证明(土地出让合同书或用地通知书).

不动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

(一)规章概述 不动产是指房屋、设备等大型不可移动之资产, 通常是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企业的主要资产, 是构成企业再生产的基础.对不动产的管理,国家有一系.

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主要在《物权法》中,第二章第一节9到22条.具体如下: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不动产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从1922年开始实施的.1922年,民国北洋政府颁布《不动产登记条例》,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初建.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颁布了《民法.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但各地都需要建立统一的机构,各地的国土资源局需要组建相应的机构,统一进行不动产登记.所以开始的时间不同.例如:江苏全省于2016年7月全面推行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

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般来说,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时,楼盘还没有开发,有的甚至几年之后才能开发,那么等居民入住时,房屋产权年限也就不足审批下来的年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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