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不算工伤怎么办 脑出血成功赔偿案例

人生百态2022-08-30 22: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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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出血虽然超过了48小时,但目前支持认定为工亡的观点主要有仨: 1、关于脑死亡。 对工伤有着很深入的研究者曾发表的《最高院: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的司法观点汇总》一文中也提到了:“48小时”内脑死亡是否为死亡?我

教师在校内突发脑出血未被认定工伤!人社局回复的理由:非上岗状态!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观点: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脑出血能否认定工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

问:“工作期间因高血压引发脑溢血能认定工伤吗?” 答:“不能,工伤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导致或引发!”

被告海淀区人保局辩称,依据医院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可以证实陈先生因脑出血住院治疗42天,属于突发疾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观点:职工在单位组织的比赛中突发脑出血能否认定工伤,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

这两天有个新闻引起了大家广泛讨论\u003cbr\u003e\u003cbr\u003e哈尔滨马某在工作岗位突发脑出血,送医后被诊断为脑死亡。\u003cbr\u003e马某的妻子为了让在外地的女儿赶回来见父亲最后一面,用呼吸机维持马某的生命体征,至发病后68小时才拔掉马某的呼吸机。\u003cbr\u003e\u003cbr\u003e然而在为马某申请工伤认定时,被人社部门以超过48小时为由不予认定工伤。\u003cbr\u003e\u003cbr\u003e刘律师想借这个案例给大家解答几个常见的问题:\u003cbr\u003e第一,为什么48小时这个指标能够决定是否认定工伤呢?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视同工伤是对工伤认定的扩大解释。一般情况下,工伤需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但是上述视同工伤的情形没有工作原因的要求,比如本案脑出血一般是很难认定是某项工作的原因引起的,通常是被认为和员工的高血压病史等个体身体因素相关,所以司法观点普遍认为这个48小时的标准应该做。严格解释不能随意扩大\u003cbr\u003e\u003cbr\u003e第二,48小时的起算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一般认为是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为准,包括在救护车中的急救记录。\u003cbr\u003e\u003cbr\u003e第三,死亡时间是如何确定的?传统的死亡标准是心肺死亡,这也是本案相关人社部门不认定马某死亡是工伤的直接原因。\u003cbr\u003e\u003cbr\u003e然而,随着呼吸机等生命支持措施的广泛应用,脑死亡的概念被越来越多的关注。\u003cbr\u003e\u003cbr\u003e但在我国,脑死亡并未成为法定死亡的标准。虽然近年来我们看到部分工伤案例中认定了脑死亡时间为死亡时间,但是全国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u003cbr\u003e\u003cbr\u003e——这是博主劳动刘律师的分享。在现实中,这种突发疾病是否认定为工伤存在很多争议。\u003cbr\u003e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评论,当事人的父亲在公司开早会时突然倒地,后经诊断是脑出血,因送医及时被抢救了过来。当事人认为其父是在工作期间又是工作地点突发疾病,一切都跟工作有关,认为公司应该按工伤处理。\u003cbr\u003e但公司认为员工是自身疾病引起的,不算工伤。\u003cbr\u003e于是当事人将公司告上了法庭,但这个案子他输了。\u003cbr\u003e\u003cbr\u003e大家有没有遇到类似情况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这两天有个新闻引起了大家广泛讨论 哈尔滨马某在工作岗位突发脑出血,送医后被诊断为脑死亡。 马某的妻子为了让在外地的女儿赶回来见父亲最后一面,用呼吸机维持马某的生命体征,至发病后68小时才拔掉马某的呼吸机。 然而在为马某申请工伤认定时,被人社

在医院被诊断为脑出血。幸好就医及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王女士能够下地走路了。 可是,王女士及家人认为这是在超市里工作时导致的发病,公司应该按工伤处理,给自己报销医疗费,然而公司表示这不属于工伤,只能给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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