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制度 机关单位如何办理工伤

保险知识2021-10-19 18:36:42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制度

1、工伤认定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与程序仍然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和《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规定了基费用的支付渠道不同,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相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制度 机关单位如何办理工伤

机关单位如何办理工伤

公务员受到工伤的认定办法与程序,同样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只是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同时,有许多地方已经将公务员和参照.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工伤认定当月的26日至次月10日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填写《天津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工伤职工公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停薪期确认通知》原件;治疗医院提供的《住院通知书(单)》或《诊断证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死亡证明.

1、由所在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所在单位不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家属申请.2、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3、构成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上述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