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制度的合理性 表见代理的合理性

保险知识2021-10-16 12:03:45

表见代理制度的合理性

(1)补充和扩张了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因此,代理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补充和扩张了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 (2)充实了民事.

只要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就有效.这里需要对”有理由相信“做一下界定,这里的理由应当为善意的、不违反一般的交易规则的.因行为人的无权或越权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可以向行为人进行追偿.

表见代理制度是民法的一种代理制度. 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也就是所说的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 所以,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制度的合理性 表见代理的合理性

表见代理的合理性

一、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表见代理的代理权有欠缺,本属于无权代理,因本人行为造成表面上使他人.

表见代理,也属于无权代理;但是与其不同的是,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是有效的,即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学理界称此种情况为“表见代理”.如:业务员被取消代理权后,仍旧拿着盖过原单位的章的合同去签约,合同的对方仍以为该业务员有权签约,而签订合约,业务员的这种代理行为就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直接发生代理的效力,无须被代理人的追认,善意的相对人(如合同的相对方)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1表见代理的条件(1)行为人虽无代理权,(2)相对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3)相对人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学理界称此种情况为“表见代理”.2,效力方面:表见代理的效力等同于有效代理,即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自始自动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当然这里的承担是相对于第三人而言,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带来的损害,可以再向代理人求偿.

表见代理制度研究现状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是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并且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由于表见代理中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

(1)补充和扩张了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有了代理制度,就使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到.

适用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应该是举证方面..例如表见代理中的行为人有理由相信..这个有理由的程度如何认定..并没有相关的解释明确指出..在一定方面上存在法官自由裁量的.

举例说明表见代理的合理

甲曾经是乙公司的职员,乙公司解雇甲,甲那着仍在手中的公司印章,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丙和甲签定一份合同,虽然甲有足够代表乙公司的东西,但事实上他已经没有这个权利,却有有能使人信服的东西,这样就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所以应受表见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义务约定的义务.

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例如:被代.

【案情】 2012年7月,被告乙公司与被告华某签订《承包合同》,约定被告乙公司. 给相对人营造一种权利外观的假象,不满足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简述表见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表见代理体现着当事人无过错条件下的选择.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在这种.

1表见代理的条件(1)行为人虽无代理权,(2)相对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3)相对人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学理界称此种情况为“表见代理”.2,效力方面:表见代理的效力等同于有效代理,即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自始自动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当然这里的承担是相对于第三人而言,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带来的损害,可以再向代理人求偿.

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 (一)表见代理的直接法律后果,就在于使无权代理发生如同有权代理一样的法律效力.即在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必须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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