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六十三条释义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解释

保险知识2021-10-16 02:58:35

社会保险法六十三条释义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这里【有关行政部门】是指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下属机构,下属机构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不独立行使财产执行权.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保险法中,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

社会保险法六十三条释义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解释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解释

保金请求权 属于诉讼时效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 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答:现行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

社会保险法40条最新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六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行政法室制定,与2010年11月1日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具体目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保险法中,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

《社会保险法》27条

仲裁时效规定就是一年啊 一般是从离职算起的 很少有劳动者或超过时效的

医保目前一次性补缴标准为143元/月,10年就是120个月,大约15000元到17000元的样子,具体需要去扬州市社保中心淮海路分部咨询金额,淮海路108号,滋奇火锅旁3楼上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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