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过程中受伤咋处理 旅游时意外摔伤怎么办

保险知识2021-10-15 15:34:37

旅游过程中受伤咋处理

先做伤情鉴定,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赔偿.

首先,如果您是通过旅行社出行的,旅行社肯定有旅行社责任险,所以先区分有没有旅行社的责任,如果是旅行社责任,则由旅行社先报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没有旅行社的责任,是由您个人原因造成的受伤,则看您有没有通过旅行社购买旅游意外险.如果有购买,则由旅游意外险根据情况赔付.以上两种是有保险的情况,这两种情况都是先报案,自己垫付医药费,凭医药费的单据找保险公司赔付.旅行社有协助义务.如果没有保险,则根据情况划分责任,然后具体事情具体处理.

及时包扎

旅游过程中受伤咋处理 旅游时意外摔伤怎么办

旅游时意外摔伤怎么办

旅行社都是要购买意外保险的,但是投保人和受益人都不是你,可能旅行社会给你一点.至于景区说的赔付个人感觉很厚道,毕竟这不是景区设施的问题.去疤的话建议你跟景区协商一下,误工费啥的我建议你放弃算了,实在想要的话可以跟景区协商下.个人感觉这事景区做的挺厚道的,

这个问题,你要先问清楚,给你上的保险,是哪一种保险?因为一般来讲分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是旅游局强令规定旅行社必须购买的险种,另一种是客人自愿购买的旅游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如果是第一种,只有造成的伤害原因是旅行社行为不当造成的,才能赔偿;如果是后一种,则是要旅行社明确告诉你,是哪家保险公司的哪一种保险,应当由其协助你在出险后24小时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险,然后办理后续手续的!!

报旅游团受伤了,首先是就医啊,确保安全.其次要看您是怎么受的伤,伤到什么程度.如果您再出行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您出行前没有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可以问一下您报团的旅行社,都会有旅行社责任险.说实话如果小伤,而且是自己不小心,报保险真的意义不大,不够费劲的.如果是行程安排中由于接待方的不周全或者伤势比较严重还是要走保险的.

景区外受伤怎么处理

你没有必要担心,如果旅游景点对你的手指被缆车绞断有过错,一定要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你先与旅游景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同时申请先予执行.注意妥善保存治疗资料和其他证据材料.

旅行社都是要购买意外保险的,但是投保人和受益人都不是你,可能旅行社会给你一点.至于景区说的赔付个人感觉很厚道,毕竟这不是景区设施的问题.去疤的话建议你跟景区协商一下,误工费啥的我建议你放弃算了,实在想要的话可以跟景区协商下.个人感觉这事景区做的挺厚道的,

旅游景区投诉是指游客因为对景区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向景区或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反应情况,检举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一种手段.投诉.

单位组织旅游受伤算工伤吗

1.用人单位组织员工旅游是为了让职工更好地工作,可以看做是职工工作的一种另类的延续,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因工外出,并认定为工伤.2.因为单位组织职工外出旅游,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方面.其旅游本身并不能脱离职工身份而单独存在,组织旅游与工作有本质上的联系.3.根据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发布的《关于劳动保险问题的解答》中,第54问第二款第10项明确答复:“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观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而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者,有可靠证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即职工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的,也可以按工伤处理.

公司组织员工活动中发生事故受伤算工伤.公司组织员工活动,是为了加强团队凝聚力、提升工作效率,是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

问:员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活动受伤属于工伤吗?答:员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活动受伤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

单位组织旅游受伤赔偿

回答楼主:保险公司的判定是准确无误的,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餐厅和保险公司是直接负责人,而你们公司只是间接负责人,这种赔偿是正确无误的,最后祝你早日康复!

如果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工作、提高工作绩效、增强员工凝聚力而鼓励员工参加的一种企业文化活动,是一项正常的工作安排,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以视为列举性规定中“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的延伸,您在旅游活动中受到伤害,可以去认定工伤.而且公司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未尽到相应的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活动是依托了旅行社组织,也可以直接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

1.用人单位组织员工旅游是为了让职工更好地工作,可以看做是职工工作的一种另类的延续,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因工外出,并认定为工伤.2.因为单位组织职工外出旅游,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方面.其旅游本身并不能脱离职工身份而单独存在,组织旅游与工作有本质上的联系.3.根据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发布的《关于劳动保险问题的解答》中,第54问第二款第10项明确答复:“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观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而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者,有可靠证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即职工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的,也可以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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