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司机肇事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老板赔还是司机赔

保险知识2021-10-13 16:04:04

打工司机肇事如何赔偿

受雇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出保险标的的部分由雇佣单位负责赔偿. 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看是不是在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受的伤,如果是可向公司以及肇事方追要,如果不是的话,只能向肇事方要了,具体如有需要可以打电话咨询我的!

全责?无论是否有赔偿能力均有责任,除非司机是无完全民事能力的人

打工司机肇事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老板赔还是司机赔

交通肇事老板赔还是司机赔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谢谢,望采纳!

车友,如果说在交通事故中采用私了的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在实践中是不乏其例的. 当然,事后可能会因此受到单位和老板相应的经济处罚,还是比较正常的事儿哈. .

老板赔偿.但是如果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老板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驾驶员肇事后工资怎么算

你好,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的确是按21.75天/月计算误工天数的;但是,交通事故中一般操作时按月30天计算,理由:因为你在计算误工天数的时候是没有剔除休息天数的,比如误工天数180天,包含其中的双休和节假日的.

从你咨询介绍的情况看: 1、司机具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俗称准驾证),《从业资格证》(俗称准驾证)是区分一般驾驶员和交通运输职业驾驶员的重要标志和证据,具有《从业资格证》(俗称准驾证)应该属于交通运输业的职业驾驶员. 2、在司法实践中,在出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该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那么就应该按照交通运输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如果该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例如家庭轿车),一般不按照交通运输人员的误工费计算,而是按照实际职业计算. 3、法官以司机与当时驾驶的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个人为由,误工费的赔偿得按农民的赔偿说法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按当地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算. 还有其他的附加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金标准: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金标准,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受雇司机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车辆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是简单常识.因此,受雇司机在受雇时应与雇主对车辆的保险,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的承担等有明确的约定,这直接影响到受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问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事先约定(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各说各的理,是一个非常容易扯皮的问题.希望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受雇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出保险标的的部分由雇佣单位负责赔偿. 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受雇佣人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车辆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是简单常识.因此,受雇司机在受雇时应与雇主对车辆的保险,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的承担等有明确的约定,这直接影响到受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问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事先约定(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各说各的理,是一个非常容易扯皮的问题.希望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1、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申请工作认定,雇佣关系也可; 2、如果构不成工伤,是在为雇主工作期间受的伤,也可找雇主承担一定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除了以上部分可主张之外,可找肇事车主承担责任,包括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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