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对什么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诚信原则名词解释

保险知识2021-10-13 11:35:24

投保人对什么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父母、子女;(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

财产险中,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凡因财产及其有关利益遭受损失的投保人对其财产及有关利益具有保险利益.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的保险利益.2,抵押权人与质权人的保险利益.3,富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或承租人的保险利益.4,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具有保险利益.寿险中,具有利害关系的人有保险利益.1,本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有保险利益.2,投保人对配偶,子女,父母具有保险利益.3,对上述两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近亲具有保险利益.4,被保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什么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诚信原则名词解释

保险诚信原则名词解释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和履行财产保险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诚信就是指诚实和信用,保险合同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影响作出签约决定的全部真实情况,即这种诚信原则是适用于.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含:(1)告知.指投保人把有关保险标的的主要事实如实地向保险人做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所谓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及以什么.

保险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含:(1)告知.指投保人把有关保险标的的主要事实如实地向保险人做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所谓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及以什么.

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和履行财产保险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诚信就是指诚实和信用,保险合同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影响作出签约决定的全部真实情况,即这种诚信原则是适用于.

任何一项民事活动,各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诚信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保险法也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险活动中,由于保险的专业性和双方当事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所以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最大诚信的含义是: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订立合同时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有三个方面: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保险诚信原则的概念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一)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加强 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

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和履行财产保险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诚信就是指诚实和信用,保险合同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影响作出签约决定的全部真实情况,即这种诚信原则是适用于.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含:(1)告知.指投保人把有关保险标的的主要事实如实地向保险人做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所谓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及以什么.

诚信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诚信原则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要意思表示自由自愿并真实,能够充分体现表意人的内心目的.它要求双方当事人不得通过优势或不对称信息以欺诈方式订立合同,获取.

一般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民事立法的价值追求,本身不直接涉及民事主体具体的权利义务,其性质具有高度的抽象性,自然也就会产生模糊性.诚信原则的内涵和外延因此也都不具有确定性,是未形成的法规.立法者之所以设立这样一个类似大魔包的“空筐结构”,就是为了使其保持相当长的寿命,随着时代与社会环境的发展,对它的新的解释自然将使既有的条文拥有新内涵、新的生命力.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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