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长能付工伤费吗 走了社保还能走工伤吗

保险知识2021-10-13 09:59:11

社保长能付工伤费吗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

社保中可不可以只缴纳工伤保险:现在不可以了.一、现在的5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其中养老、医疗是主要的险种,已经不存在只交纳2险3险的情况了..

工伤社保如何赔偿: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至于社保部门需要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者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保长能付工伤费吗 走了社保还能走工伤吗

走了社保还能走工伤吗

等你的伤好出院以后,你可以去能做工伤鉴定的医院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就好了.

你好楼主,你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工伤保险的赔偿认定是有严格的标准的,工伤是指的员工在生产工作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从时间来看要在上班的时间内,第二地点要在生产经营场所范围内,当然了现在社保局扩展到了上下班的途中发生工伤事件也在保障范围,其次发生工伤的诊疗费用经过认定可以用工伤保险金赔付,但是后期的康复,和住院期间的陪护费,误工费等不在工伤保险赔付范围内,还有其他的明细条款,比如根据伤残等级后期的治疗费用等,这个就不一一列出,所以员工发生工伤就全部走社保公司不需要赔偿的说法是错误的,望采纳!

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 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

员工补交社保能走工伤吗

一、肯定是违规的行为,如果等发生工伤以后,鉴定出来级别以后,公司再为其缴纳社保的话,相当与在骗保,是一种欺诈行为;二、发生工伤以后,鉴定为工伤级别以后,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话,工伤所需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等都有公司承担;如果公司缴纳社保以后,则公司只需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剩余的则应由社保部门承担.

没有用的,医疗和工伤不能出了问题再补缴,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即是允许补缴了,补缴前发生的工伤,社保也不会认证.

走完社保再走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伤残5-6或7-10的工人可以提出取消合同,并发出一个非全日制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而不是终止合同,不能得到再次,如果您收到的一次性补助,复发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被送往医疗补助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工伤走工伤保险.一般疾病走社保.

你好!可以,商业保险是另外的,不冲突 如有疑问,请追问.

工伤可以走自己的社保吗

个人缴纳社保,其中应该没有工伤保险,所以不能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的五险之一,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针对你的这种情况,如果想要走工伤保险,只能由单位补缴工人的社保,之后才可以走工伤认定等一系列工伤保险程序.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伤残5-6或7-10的工人可以提出取消合同,并发出一个非全日制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而不是终止合同,不能得到再次,如果您收到的一次性补助,复发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被送往医疗补助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工伤走工伤保险.一般疾病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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