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定值保险合同的存在价 论述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知识2021-10-12 03:31:09

简述定值保险合同的存在价

您好,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

定值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如何理赔,我国保险法并无规定.依据学理通说,一般不再对保险标的物进行估价,而直接按照保险合同订立时确定的保险价值以及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与保险金额之比来确定应当赔偿的金额. 1、全损情况下定值保险的理赔如果定值保险合同发生全损的情况,则直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予以赔付.2、部分损失情况下定值保险的理赔部分损失的情况下如何理赔,是有一定的争议的.部分学者认为,定值保险仅在全损的情况下适用.如果发生部分损失时,应当根据就好像该保险单为不定值保险单那样的相同的原则进行理赔.但是多数学者及法院的判例并不支持上述观点.

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不同就在于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确定就是定值,反之就是不定值,车险就是典型的不定值保险.上面的朋友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不好意思再补充了. 还有定额和不定额保险不同点在于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确定一定数额的保险金额.因为人的生命价值无法估量,故人寿保险就是典型的定额保险. 希望能帮到你!

简述定值保险合同的存在价 论述保险合同的解除

论述保险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一方有义务通知对方事项却没有通知,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论是否故意都可以解除合同.2.一方违反告知义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3、当事人违反特约条款义务,致使原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4、有保险欺诈嫌疑情况时,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后果:合同解除后,该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根据责任大小,已交付的保险费应返还给投保人,已受领的保险金应当返还.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两方面的,一是保险公司解除合同,主要是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等情况造成保险公司拒绝继续执行,如果情节严重,如故意隐瞒职业,病史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返还保费的;另外一方面就是投保人退保,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98"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

定值保险合同的概念

您好,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

又称“约定价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的优点

1楼回答很正确,不定值保险适用于财产险,定值保险使用于货运险.

申请理赔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及时性.这样比较容易确定事帮的责任方和理赔比例. 定值就是一开始已经确定要赔多少,当意外发生时,不管发生什么,就理那么多. 不定值保险就是视损失程度和当时的市值来进行理赔. 保险中为了保证道德风险,有一项叫非获利原则.即理赔受益人不能从保险中获得利润.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只是弥补被保险人损失. PS:寿险不归入些列,人命无价,爱保多少保多少.

又称“约定价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

定值与不定值保险计算题

你是确定一个计算基数,保险公司都以低者为准.

1楼回答很正确,不定值保险适用于财产险,定值保险使用于货运险.

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不同就在于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确定就是定值,反之就是不定值,车险就是典型的不定值保险.上面的朋友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不好意思再补充了. 还有定额和不定额保险不同点在于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确定一定数额的保险金额.因为人的生命价值无法估量,故人寿保险就是典型的定额保险.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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