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资格及条件 投保人需具备的条件

保险知识2021-10-11 20:09:12

投保人的资格及条件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投保人是任何保险合同不可或缺的当事人之一,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的条件有三个:1、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若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无效;3、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资格1、投保人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2、被保险人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提供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港、澳、台同胞必须在当地有投资,并经常往返或居住在当地.为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必须为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经父/ 母(合法监护人)书面同意,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投保人的资格及条件 投保人需具备的条件

投保人需具备的条件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负责缴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资格条件:①具.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资格1、投保人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2、被保险人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提供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港、澳、台同胞必须在当地有投资,并经常往返或居住在当地.为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必须为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经父/ 母(合法监护人)书面同意,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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