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

保险知识2021-10-11 13:17:47

福建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

《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是一些省市劳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省市.不是每个省市都制定有,建议说清楚所在省市.

2007年福建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我省职工工伤依法享受如下保险待遇:一、 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

停工留薪期期限: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

福建省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

《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是一些省市劳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省市.不是每个省市都制定有,建议说清楚所在省市.

你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需要说明的是停工留薪期间一般根据伤情确定,而不是医院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满后按照病休待遇处理.谢谢,望采纳!

时间按照主治医生的病假条为准,待遇标准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停工留薪期内继续上班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上班了就按上班的工资算吧,难道单位会发给你两笔工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正常程序是需要你上班的.

福建停工留薪目录

《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是一些省市劳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省市.不是每个省市都制定有,建议说清楚所在省市.

2007年福建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我省职工工伤依法享受如下保险待遇:一、 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

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就不能享受留薪期了 我们这很多人托都要拖到要满12个月了再去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指工伤住院期间加上出院后有医生病假的休养期间.国家对1年之内的停工留薪期没有具体地规定,只有少数省份作了规定(请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如手指骨折3个月,股骨(大腿骨)骨折6个月等等.但对超过1年或者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伤医疗期仍需休养的,即使有医生的病假条,也要经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才行.无论伤情多重,国家规定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大家误解了人家的意思吧?人家问的是“停工留薪期”而不是“停薪留职”.2.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的待遇之一.具体的确定北京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单位可以参照确定并发书面通知给工伤职工本人.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很容易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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