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工伤科 社保局工伤科在哪

保险知识2021-10-10 22:58:17

社保局工伤科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

每个地方的工伤科电话都不一样,但是可以拨打12333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咨询电话,会告诉具体当地劳动科的电话.

要做公工伤鉴定,先必须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认定为工伤之后才能申请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没有社保、合同等材料,你就要先收集证据,证明你与你所在的公司存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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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工伤科在哪

发生工伤后,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是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如果你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科都不受理的,更不要说鉴定了.涉及建筑工地受伤问题,还比较特殊,还要看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来判断按工伤还是按人损赔偿.

如果有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待遇等有关问题,可以咨询12333当地人社局.

工伤只能在社保局办理,同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是员工)或者雇主责任险(收益人是公司)

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的,按照员工原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给员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二、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我市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对应执行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计算的.《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

工伤报了社保怎么查

查工伤赔偿费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1、员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的工伤处理窗口查询,可知道报销一起多少钱.2、打电话咨询,那么只能告知本人工伤待遇是否下达,或者核对身份证号码后告知具体数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示清单,用人单位不出示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工伤科查询.《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

想要查询工伤保险信息的话,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45”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南京工伤保险2020

一、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二、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我市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对应执行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自2011年1月起,南京市五险缴费比例具体如下:一、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个体工商户雇主为12%)、失业保险为2%、医疗保险为9%、工伤保险差别费率为0.5—1.2%、生育保险为0.8%;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为1%、医疗保险为2%.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江苏省2010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505元,以此为依据,确定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度的1794元提高到2025元,上限则提高到10126元.新社保缴费基数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规定工伤赔偿分成两个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伤残津贴 如果员工在户外劳动中 因工负伤 国家有关部门可按照伤残比例 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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