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界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保险知识2021-10-10 22:47:14

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界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

你不算独生子女了.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你不符合上面任何一条,所以你不再是独生子弟了.

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条件如下.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界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公民享有以下权利: 1 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 政治自由权、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 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4 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

独生子女标准如何划定

夫妻二人只有一个孩子 这是基本的标准 包括你生育过的孩子 不过现在这个政策已经取消了,所以就不要计较了

独生子女户界定: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人?象你这种情况,在北京市就属于独生子女.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综上所诉,你是符合第(4)款的条件的,属于独生子女.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也就是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0人口普查 计划生育

这种情况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 目前人口普查期间,各地政府一般都按最低标准征收,即当地去年年人均收入的2倍.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

人口普查和计生没有关系,超生按规定需向计生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计生管理属计生部门日常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