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种类按性质分为 人身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知识2021-11-25 07:57:00

保险合同的种类按性质分为

B、D 保险合同的分类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 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 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 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 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1按保险标的分类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以及变动情况分为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和预约式保险合同.3按合同性质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为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分类: 1.根据保险合同的标的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

保险合同的种类按性质分为 人身保险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国家统一使用的人身保险基金,是靠投保人的按期缴款建立的.人身保险也是组织居民储蓄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投保人达到保险契约所定的年龄时,国家给他一定金额的款项等等.人身保险按照保险形式,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照人身发生危险的性质,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据我了解: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当人受到伤害后,在保险的范围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是可以寻求理赔的,如果你想要得到更权威的答案,建议你去专业的保险网站(慧择保险网)咨询下.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人身保险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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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但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而人寿保险又可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保险人对承担

你应该想问的是被保险人吧,保险人一般都是指保险公司,给你保障的那个人或者机构公司单位等等.他们承担的风险就是被保险人所投保的风险,简称'保险事故'.比如说意外险,只保身故全残100w,如果被保险人死了,那保险人就得承担这个100w的赔付金额.

保险人对必要合理费用须承担支付义务的情况: 1、施救费用; 2、为查明和确定保险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3、仲裁或者诉讼费用.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是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

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中的责任限于:1. 责任风险中的“责任”,少数属于合同责任,绝大部分是指法定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2. 在保险时务中,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风险仅限于法律责任中对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是由于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财产毁灭或人身伤亡.在合同,道义,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又可细分为对人的赔偿风险和对物的赔偿风险.3. 如对由于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所致消费者的财产或人身伤害,产品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依法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承担的风险就是被保险人所投保的风险,简称'保险事故'.

人身保险的含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国家统一使用的人身保险基金,是靠投保人的按期缴款建立的.人身保险也是组织居民储蓄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投保人达到保险契约所定的年龄时,国家给他一定金额的款项等等.人身保险按照保险形式,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照人身发生危险的性质,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据我了解: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当人受到伤害后,在保险的范围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是可以寻求理赔的,如果你想要得到更权威的答案,建议你去专业的保险网站(慧择保险网)咨询下.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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