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止 健康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知识2021-10-09 22:59:12

保险合同中止

中止是指保费未缴纳进入宽限期一般为60天,如果宽限期仍未支付保费的则进入中止期,中止期为2年,中止期内保险公司对期间发生的风险不承担责任.在中止期内可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终止是指保险合同解除,一般由两种:一种是发生赔付保险合同终止.一种是人为解除合同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的中止与复效仅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中止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人身保险的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投保人未按期缴纳.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

保险合同中止 健康保险合同的特征

健康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标的是风险,所以它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有着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

健康保险在我国的《保险法》中主要是指“以被保险人疾病、生育及其所致残疾或者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其中更是以疾病保险为其主要内容.在美国等国家“.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一样,属于短期性保险,两者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险费的计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有些国家把商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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