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征收范围 生育保险征收范围

保险知识2021-11-12 20:59:13

失业保险征收范围

失业保险征缴范围: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至少是属于企业,并且员工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需要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根据员工户口不同,个人需要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

失业保险征收范围 生育保险征收范围

生育保险征收范围

生育险仍处于市级统筹阶段,目前尚无全国、全省(区)统一的生育保险政策.但在大部分内容上,各统筹区域还是大致相同的.因此可以借鉴某一统筹区的生育政策来进.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

失业保险适用范围

1.国家失业保险条例对缴纳失业保险的范围规定如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2.退休以后就不能领取失业金.可以说不失业算白缴了,如果失业则不然.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 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则按本单.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失业保险的缴费范围是什么

至少是属于企业,并且员工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需要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根据员工户口不同,个人需要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照《失业保险比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 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生育保险的对象和范围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主要相同之处是,两者都是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保障,同时对享受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生育保险的享受者在享受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1、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和生育津贴.2、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3、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门诊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4、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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