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意见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保险知识2021-11-09 21:04:11

工伤保险条例意见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这里所说的雇佣关系,是指用工者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雇主与雇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雇工所受伤害就不认定为工伤,其处理是按照一般民事纠纷处理.当然,如果雇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则应认定为工伤.

根据>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

工伤保险条例意见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这里所说的雇佣关系,是指用工者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雇主与雇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雇工所受伤害就不认定为工伤,其处理是按照一般民事纠纷处理.当然,如果雇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则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中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主要是指医院、学校,或者行业协会等.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给你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县级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的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国的劳动者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二、附则;三、决定;四、修订解答.

你好,谢谢,望采纳!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

【工伤职工 工资计算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里的缴费工资是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

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意见

查了一下,好像没发现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只找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请到以下网址自己看:www.lawyee/act/act_display.asp?rid=193128

四川省政府

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条例第二十九条]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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