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2021年

保险知识2021-11-01 18:27:24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休息时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

广东省2004年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31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2021年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2021年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规定工伤赔偿分成两个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伤残津贴 如果员工在户外劳动中 因工负伤 国家有关部门可按照伤残比例 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1、《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2021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规定工伤赔偿分成两个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伤残津贴 如果员工在户外劳动中 因工负伤 国家有关部门可按照伤残比例 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公司30天未申报工伤,可自己带病历和劳动关系证明就可以去劳动局行政中心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一年),如果没有任何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作证,劳动合同等),.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图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

工伤待遇主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如果是十级,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获得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述三项一次性待遇共计为12个月本人工资.另外,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工伤治疗需要,还可以获得相应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用等等,上述费用要视个人情况,很难一概而定.

1、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用人单位支付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总结】惠州十级工伤人员可以报销工伤治疗费用,同时还可以获得12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额 .但需强调一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方 可获得.

2021年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规定工伤赔偿分成两个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伤残津贴 如果员工在户外劳动中 因工负伤 国家有关部门可按照伤残比例 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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