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2年不可抗辩条款 2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啥意思

保险知识2021-10-31 14:04:31

保险法2年不可抗辩条款

1、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2、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

根据法释〔2009〕1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2009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保险合同,. 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两年不可抗辩”也称为“不可争议条款”,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从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内容来看,这条政策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着明知身体有异常依然投保的行为会受到保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2年不可抗辩条款 2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啥意思

2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啥意思

“两年不可抗辩”也称为“不可争议条款”,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从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内容来看,这条政策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着明知身体有异常依然投保的行为会受到保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根据法释〔2009〕1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2009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保险合同,. 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说到健康告知,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这种说法: 买保险时,健康告知可以随便填,就算带病投保,《保险法》规定两年后就一定要赔.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第 16 条: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成立 2 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出险,应当理赔. 假如仅按字面意思理解,确实会让部分人产生误解.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超过两年仍然被拒赔的案例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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