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两年不可抗力条款 保险法不可抗拒条款

保险知识2021-10-28 08:49:23

保险法两年不可抗力条款

根据法释〔2009〕1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2009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保险合同,. 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1.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

1、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2、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

保险法两年不可抗力条款 保险法不可抗拒条款

保险法不可抗拒条款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

人身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辩条款适用的情况是年龄误告 ,被保险人的年龄是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险人承保时决定可否签订合同的依据.因此,填报真实年龄也是.

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单签发之日起满一定期限(1年或2年)后,除投保人停缴续期保费外,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方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否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为保护被保险方的正当利益、吸引更多客户购买本公司的保险产品,一些保险公司在19世纪后期在保险条款中列入了不可抗辩条款.签订保险合同两年之内为可争辩期间,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保险合同.

保单生效两年不可抗力

根据法释〔2009〕1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2009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保险合同,. 且保险公司对此不知情,自2009年10月1日起超过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投保人.

“两年不可抗辩”也称为“不可争议条款”,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从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内容来看,这条政策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着明知身体有异常依然投保的行为会受到保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人寿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辨条款的含义是,保险人在寿险契约成立后经过一段期间,不得对被保险人任何不实告知或隐瞒的事实提出抗辩,而主张解除契约,虽足以证明投保.

保险法规定两年后不可拒赔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楼主您好,我现对你提的问题逐条帮你解答!两年后,投保人主动补充如实告知某些疾病,或是保险公司查出投保人某些疾病 ————2年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故意.

根据法释〔2009〕1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2009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此不知情,自2009年10月.

2年不可抗辩条款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为了保障投保人利益而设计的,是一项比较特殊的保险法律条款.这项条款规定对于长期保险而言,合同成立超过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被保.

1、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2、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

根据法释〔2009〕1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2009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保险合同,. 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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