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证据不足为何胜诉 打官司录音算证据吗

保险知识2021-10-26 00:53:36

原告证据不足为何胜诉

我个人认为:第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有案件存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就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少量案件除外).关于案件的构成,不同性质的案件有不同的情形.第二、关于“开庭”和“证据不足”的关系,我认为是这样的:应该是经过开庭的质证和辩论后,才能认定为证据不足;而不是先确定证据足不足再决定是否开庭.因而可以说,证据不足是开庭审理后确定的结论;不经过开庭怎么能知道证据足不足呢?第三、综上,我的答复是:一是只要法院受理了案件,就应该开庭审理;二是证据足或不足不是开庭的前提条件,而是开庭审理后确定的结论.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民事诉讼中,法院是没有义务给原告或被告调取证据的.原告不提供证据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法院也有调取证据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一)依职权调取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二)依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况: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对于原告起诉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时,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2、虽然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但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的成立,法院应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原告证据不足为何胜诉 打官司录音算证据吗

打官司录音算证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该条款对视听资料作了明确的限制,首先就要求是“合法手段取得的”!那么,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偷录是合法手段还是非法手段呢?在司法实践中,这要看具体情况分析:1、 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 通常来讲,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 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 谈.

打官司时,录音与拍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应当依法采用该证据. 首先,大部分当事人提供的录音、录像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录的,对于这种证据的限制主要有二: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亦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取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否则,可能导致证据无效. 其次,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音像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二是音像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您好!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

有过司法解释,必须对方认可你的偷录行为不侵犯他的合法权益才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以上规定,冯先生未经朋友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您好,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和排除规则,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

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

楼上的简直是,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确保该录音证据符合两项条件:其一,该录音证据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其二,.

可以把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判夺证据的可靠性. 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录音内容的:属于孤证,而且录音证据效力较其他证据低,对方不承认时,只能由法院根据录音的真实程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采纳录音证据了,有一定的风险.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

如何让录音证据不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

录音证据违反下列原则,就不会被法院采信.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

民事上录音首先必须是经过被录音的人允许,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的才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同时还必须提交其他的相关证据予以佐证,否则录音很难作为证据适用.刑事上的视听资料必须是侦查机关依法取得才有证据效力.

TAG: 证据   原告   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