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定接管条件 投保人应当具备多种条件

保险知识2021-10-07 00:17:50

保险法规定接管条件

《保险法》第144条明确规定,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四十九条 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保险法规定接管条件 投保人应当具备多种条件

投保人应当具备多种条件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投保人的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负责缴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资格条件:①具.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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