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和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

金融百科2022-05-05 05:19:00

卷烟和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卷烟的消费税计税方式: (1)甲类卷烟的税率为45%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的税率为30%加0.003元/支 白酒的消费税计税方法: 白酒的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扩展资料: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

在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该通知对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规定与原政策相比最大的不同是,酒类产品计税方法的改变.其中白酒产品从单一计税改成复合计税方法.那么,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酒类企业如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呢?下面介绍一下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和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

卷烟和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规定,税务总局重新核定了生产环节纳税人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 (一)调整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 (二)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

烟草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种税种的税率分别是: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根据财税〔2015〕60号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烟草的税率为: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商业批发:税.

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比例税率. 白酒的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1元/公斤(1000元/吨) 9月份消费税=1500*20%+50*0.1=300+5=305万元

一、最新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比率税率:20%; 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二、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

问:我厂生产白酒耗用的外购原料既有粮食、薯类酒,又有其他原料酒,工艺复杂,难以划分.请问如何确定白酒的适用消费税税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规定:(一)对以粮食原酒作为基酒与薯类酒精或薯类酒进行勾兑生产的白酒应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二)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

白酒消费税征收环节

白酒税收大部分在企业就给承担了,其中消费税就是企业给交了. 销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白酒和啤酒都是在生产厂家出厂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出厂以后批发、零售流通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增值税是在生产出厂以及以后的所有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缴纳.

销售环节不征收了

白酒消费税税率计算

卷烟的消费税计税方式: (1)甲类卷烟的税率为45%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的税率为30%加0.003元/支 白酒的消费税计税方法: 白酒的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扩展资料: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

乙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87%+25000+15000)+8*2000*0.5]/(1-25%)*25%+8*2000*0.5=41400 乙缴纳增值税=25000*17%=4250 甲缴纳增值税=16000*7*17%-60000*13%-25000*17%=6990运费未取得专用运输发票,不得抵扣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 ①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②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③生产销售、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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