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知识点

金融百科2022-01-10 07:30:36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的地方行政建置就元朝的十行中书省,改为十三布政使司区.简称为十三省,另设南北两直隶,犹如元朝的“腹里”. 皇帝 (中央政府) 北京顺天.

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上,明代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取消“行中书省”制度,把省政府在具体运作中改成“三司分设”的管理局面.三司是指掌控行政事务的承宣布.

明朝时期改革了行省制,特点是中央高度集权 具体措施如下:①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与中枢相同的机构与官名,降低其品秩等级.②地方分权,相互牵制,由.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知识点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知识点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的地方行政建置就元朝的十行中书省,改为十三布政使司区.简称为十三省,另设南北两直隶,犹如元朝的“腹里”. 皇帝 (中央政府) 北京顺天.

特点:实行三司分治的制度.评价:既是行政上的分工,也是对地方权力形成制约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但容易出现效率低下的现象.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上,明代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取消“行中书省”制度,把省政府在具体运作中改成“三司分设”的管理局面.三司是指掌控行政事务的承宣布.

明朝地方行政区划层级

1376年(洪武九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省”.1370年于各省设置一都卫,1375年改为都指挥使司.1428年弃安南后,明朝在全国设置两京十三使司.

清沿袭明制,从高到低大致分省、府、县三级.

明代实际上是4级.布政司 府 州 县.府可以直接领县,但是府下的州也可以领县,大部分县都是州领县.因此存在 布政司 府 县 布政司 府 州 县2种架构,后者是占主要地位,因此大部分是4级行政区划.清代的行政区划本质是3级.省府县.清代也有州,但是都不构成一级

简述明清的地方行政制度

省府县 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

明朝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的地方行政建置就元朝的十行中书省,改为十三布政使司区.简称为十三省,另设南北两直隶,犹如元朝的“腹里”. 皇帝 (中央政府) 北京顺天.

1、道路制指唐代的道制和宋代的路制.唐初有州328个、县1573个,为加强管理,. 的局面,除收军权于中央外,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分路而治,成为路—府、州、军、监—.

TAG: 明朝   行政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