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售价高于备案价 房价高于备案价怎么办

金融百科2022-01-02 03:38:49

开发商售价高于备案价

你说的应该是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高于物价局备案的价格对吧?我们市是这样的,房产销售的价格以整幢楼的所有价格代数和为0,如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格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开发商的每个价格,你很难完全掌握,现在还要求商品房价格进行一价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来的.但通常开发商的实际成交价需要在账务和房产局备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价局进行举报,将一些明显高于备案价的情况告诉物价执法部门.

不能高于,范围是0~10000

实际上就是备案价会高于实际成交价的,一般一手会打点折扣,不过最多就是20%的浮动,如果高于这个备案价格要重新备的.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开发商售价高于备案价 房价高于备案价怎么办

房价高于备案价怎么办

你说的应该是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高于物价局备案的价格对吧?我们市是这样的,房产销售的价格以整幢楼的所有价格代数和为0,如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格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开发商的每个价格,你很难完全掌握,现在还要求商品房价格进行一价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来的.但通常开发商的实际成交价需要在账务和房产局备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价局进行举报,将一些明显高于备案价的情况告诉物价执法部门.

你去当地房管局把发票和个人房产证给他们看下 如果你觉得价格有 误差,你应该最先和当地派出所联系,还有这家老板是谁你可以去 法院起诉,要是没有误差那就没什么事,最好事先调查下手续的费 用是否属实,免得到时候又麻烦.

商品房实际签订的合同价格高于房产局备案价格,业主可以主张开发商返还差价.协商不成,到 物价局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解决.《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五条.

开发商高于备案价卖房

你说的应该是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高于物价局备案的价格对吧?我们市是这样的,房产销售的价格以整幢楼的所有价格代数和为0,如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格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开发商的每个价格,你很难完全掌握,现在还要求商品房价格进行一价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来的.但通常开发商的实际成交价需要在账务和房产局备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价局进行举报,将一些明显高于备案价的情况告诉物价执法部门.

一般售房中心销售人员卖方都是高于房管局备案价的,你可以还价多要些优惠政策.

房屋实际销售价是不能高于备案价的.根据房价备案制度规定: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copy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如果确定对方没有重新备案就擅自涨价,你可以起诉.延展阅读:房价备案制度是指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zhidao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商品房售价超过备案价

你说的应该是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高于物价局备案的价格对吧?我们市是这样的,房产销售的价格以整幢楼的所有价格代数和为0,如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格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开发商的每个价格,你很难完全掌握,现在还要求商品房价格进行一价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来的.但通常开发商的实际成交价需要在账务和房产局备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价局进行举报,将一些明显高于备案价的情况告诉物价执法部门.

非常高兴为你解答:定价权在房产开发公司,但是如果调整就必须重新备案,不备案就是非法的.你可以协商处理.如果确定对方没有重新备案就擅自涨价,你可以起诉.

你好,非常高兴为你解答:定价权在房产开发公司,但是如果调整就必须重新备案,不备案就是非法的.你可以协商处理.如果确定对方没有重新备案就擅自涨价,你可以起诉.

期房开发商会一房多卖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开发商一房多卖的规定如下: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依照物权法的上述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只要买房时做了预告登记,开发商私自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现在这种现象应该不多了,在房价涨的很快的时候常常出现这种现象

这个房子存在巨大风险,还是慎重一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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