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的设立和生效 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金融百科2021-10-11 13:56:52

质押权的设立和生效

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也是不同的两码事,不能将二者混淆.1、从物权行为理论来看,质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起因,质权设定则是物权变动的结果,原因应当与结果相.

1、抵押权的设立和抵押合同是两个不同法律规定的.抵押权的设立属于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法规的.2、抵押权是否设立要看其是否符合物权法或者担保法规定的条件,例如对于不动产是否进行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否生效则看起合同要件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3、举例来说,对于将房屋用于抵押,如果双方在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则抵押权没有成立,但是抵押合同却已经生效(排除其他情况).

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

质押权的设立和生效 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与动产质押合同生效以质权人占有标的为特殊要件不同的是,权利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以不同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不同而分为两种:即以交付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和以登.

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

质押权成立时间

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即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发生效力.司法实践中往往将合同效力与质权效力混同.根据物权法上述规定,质物是否移转是质权是否生效的判断标准:当事人没有移转质物,质权无效.其质权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断,质权无效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不应将质权有效与否与合同的效力合二为一混同判断.

1.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2.其他股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你说的股票应该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股票质押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质押权在登记时设立.

当然要根据担保法. 合同法是普通法,担保法是特别法,当普通法与特别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依据特别法的规定.另外,合同法也没有对质押合同做出规定. 质押合同分.

质押合同生效和质权设立

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也是不同的两码事,不能将二者混淆.1、从物权行为理论来看,质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起因,质权设定则是物权变动的结果,原因应当与结果相.

质押合同已经签订,合同成立生效,质物毁坏致使质权不能成立,根据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此时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生效.该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押权需要登记吗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1、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 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知识产权出质.《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应收账款出质.《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只有在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失职的情况下才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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