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何处置抵押物 非法处置质押物如何定性

金融百科2021-10-08 15:50:44

债权人如何处置抵押物

上述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债权人无权也不能自行处置抵押物.当然,如果债务人同意是没有问题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亲属,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拍卖.《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债权人如何处置抵押物 非法处置质押物如何定性

非法处置质押物如何定性

(四)李、郭及针织有限公司私自处置抵押物拒不还贷行为如何定性本案例中除针织有限公司和李、郭二人不是直接贷款人外,另外一个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在于合法取得贷款后,采用私自处置抵押物的手段,拒不归还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上述案例中针织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是真实存在的,其抵押物价值也高于所取得贷款数额,即在取得贷款时不存在欺诈,而在使用贷款过程中,李、郭二人恶意处置抵押物,导致了银行遭受损失.(剩余4664字)

质押权人擅自处分质押物是侵权还是违约或是两者竞合,,以违反质押合同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以损害担保物权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五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质押物,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拍卖质押物,实现质押权.

质押物合法处置

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损毁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1、质权人过失.质押期间 ,质物处于质权人的控制之下,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

质权人不能在不与出质人沟通的情况下处置质物财产,而且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1、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

房产抵押银行贷款,逾期未还银行的处理方法:1.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

抵押人处分抵押物

以车辆为抵押标的,应当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是《担保法》的规定,不过法律是在不断进步和完善的,《物权法》出台后,.

如果抵押权人违法处理的,应当认定无效,恢复原状.同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上魔窟规定,只是对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

私自处置抵押物犯罪吗

如果抵押权人违法处理的,应当认定无效,恢复原状.同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抵押物,有诈骗嫌疑,是否属于犯罪,视抵押物价值、案件情节、后果等情况确定.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在民事责任方面,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抵押物,其行为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5条第1款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立抵押部分再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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