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和质押区别 动产质押和动产权利质押

金融百科2021-10-28 12:41:22

动产质押和质押区别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以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物,而后者以有形动产为标的物.如果说动产质权是一种纯粹的物权,权利质权严格来说是一种准物权, 共性在于二者都是质押的表现形式,具有质押的一般特征.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虽然同属质押,但两者之间存有不同.(1)质押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则是没有物质实体的无形权利.(2)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设定动产质押时,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出质的动产.而在设定权利质押时,移转权利占有的方式则有三种.(3)对于质权的保全和实现的方式不同.

动产质押和质押区别 动产质押和动产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和动产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以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物,而后者以有形动产为标的物.如果说动产质权是一种纯粹的物权,权利质权严格来说是一种准物权, 共性在于二者都是质押的表现形式,具有质押的一般特征.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虽然同属质押,但两者之间存有不同.(1)质押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则是没有物质实体的无形权利.(2)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设定动产质押时,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出质的动产.而在设定权利质押时,移转权利占有的方式则有三种.(3)对于质权的保全和实现的方式不同.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动产质押登记

动产质押自动产交付起生效,交付即可对抗第三人.不需要登记.如果是动产抵押(即不将动产交付给债权人占有),需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动产抵押的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动产抵押登记部门(一般是工商局,但是若属于车辆、船舶等的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动产抵押登记书(双方签字或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

不需要登记.担保法第七十六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质押的车辆可以买卖吗

质押品需要把提取或使用的权利掌握在债权人手中;抵押品的提取或使用权则仍在债务人手中,只是处置权(如买卖)受到一定限制.所以质押车辆的债务人只能是卖车的车行、生产汽车的厂家,而不是个人;抵押车辆的债务人可以是个人、使用汽车的企业等.

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主要是把安全方面做好就可以了,一定要保证债权清晰,我是抵押车专业户

如果您只是想开车的话,是可以买的,但是,机动车只是归您驾驶,所有人并不是您,也就是说您只对车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法卖出车辆,这种车辆一般都是8~9成新,建议您当二手车开,还有要提醒您的是,无法过户,也就意味您没有对车辆的处理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和车辆所有人没有关系,还要注意和所有人签订合同,声明您对车辆的使用期限,以及车辆损伤陪负认定等.车辆是合法的,但要想到其中的经济纠纷问题.

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其他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

例子:甲委托乙代理买卖商品,在双方口头或者书面意思表达一致时,合同就产生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这是诺成性合同. 又,甲与乙达成运输合同,那么只有当甲将要运输的货物交付给乙时,该运输合同才产生效力.这就是实践合同,其与诺成性合同最大的区别是实践性合同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实践性合同的基础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的,如果没有交付标的物的,那么合同就不生效.

诺成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相对应的是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根.

TAG: 动产   区别   权利